没有法律关系却被追加为第三人该怎么办?
我收到通知被追加为第三人参与一个案件,但我觉得我和这个案子根本没有法律关系。我很疑惑,也有点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应对,需不需要配合,会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展开


在民事诉讼中,第三人是指对于已经开始的诉讼,以该诉讼的原被告为被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由该诉讼中的原告或者被告引进后主张独立的利益,或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辅助该诉讼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简单来说,就是认为原被告之间争议的东西,自己也有份,所以要参与进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的人。 如果你认为自己与案件没有法律关系却被追加为第三人,首先要仔细查看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了解被追加的理由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追加第三人有法定的程序和条件。你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交书面的异议申请,阐述你认为自己不应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事实和理由。 在异议申请中,要清晰地说明你与案件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关联,案件的处理结果也不会对你产生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同时,你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法院在收到你的异议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法院经过审查,认为你的异议成立,就可能会撤销追加你为第三人的决定;如果认为异议不成立,会驳回你的申请,但会说明理由。 如果法院驳回你的异议申请,你也不要慌张。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时,你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比如陈述事实、提供证据、进行辩论等。你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这些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