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强制措施做错了该怎么办?

我遭遇了行政强制措施,可我觉得这个措施有问题,好像是做错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不知道可以采取什么办法来应对,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有哪些途径和方法能解决这个问题。
展开 view-more
  • #行政强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行政强制措施做错了,当事人是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首先,我们需要明白什么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比如查封、扣押、冻结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如果行政强制措施做错了,当事人可以向作出该行政强制措施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过程中,复议机关会对该行政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如果确实存在错误,复议机关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比如,若行政机关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就对当事人的财物进行了查封,当事人申请复议后,复议机关经审查发现证据不足,就可能撤销该查封措施。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对该行政强制措施进行司法审查。法院会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以及程序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若法院认定行政强制措施存在错误,会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该行政行为,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例如,行政机关在实施扣押财物的措施时,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告知和出具相关文书,法院就可能判决撤销该扣押措施。 而且,如果因为错误的行政强制措施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当事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当事人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单独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