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进出平衡有哪些相关法律法规?


土地进出平衡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通过土地整治、开发等手段,使耕地、建设用地等各类土地的增加和减少在数量、质量和布局上达到总体平衡的一种管理方式。这对于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生态平衡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多条规定与土地进出平衡密切相关。该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这一规定为土地进出平衡提供了总体的政策导向,强调了合理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的重要性,是实现土地进出平衡的基础原则。 同时,该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这一规定直接体现了土地进出平衡中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确保了耕地数量的总体稳定。 此外,《土地复垦条例》也对土地进出平衡起到了重要作用。该条例规定了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这有助于恢复因生产建设等活动而遭到破坏的土地,增加可利用土地的数量,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进而促进土地进出平衡。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则进一步加强了对基本农田的保护,规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保护措施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是土地进出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具有关键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