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把我孩子打伤打掉了该怎么办?


当遇到别人的行为导致您腹中胎儿失去的情况,这不仅是身体上的伤害,更是精神上的巨大创伤。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可以采取的措施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及时就医并报警。就医是为了保障您自身的身体健康,对受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疗,同时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是后续处理的重要证据。报警则是启动法律程序的关键一步,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调查,固定相关证据,比如现场的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 从民事赔偿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对方的行为导致您失去胎儿,给您带来了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您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精神损害抚慰金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从刑事角度来说,如果对方的行为构成犯罪,比如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要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乱,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同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