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抵押物不存在时担保人该怎么办?

我给别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当时约定用抵押物作担保。但现在发现抵押物根本不存在,我完全不知情。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要承担什么责任,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呢?
展开 view-more
  • #担保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抵押物不存在时担保人该怎么办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担保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要求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一种保障措施。而抵押则是担保的一种常见方式,抵押人将自己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当抵押物不存在时,会对担保关系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抵押物从一开始就不存在,这可能会导致抵押合同的效力存在问题。 如果是因为抵押人故意隐瞒抵押物不存在的事实,导致担保合同签订,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欺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担保人在发现抵押物不存在且是由于欺诈导致担保合同签订的情况下,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一旦担保合同被撤销,担保人将不再承担基于该抵押合同的担保责任。 然而,如果担保人在签订担保合同时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例如没有对抵押物的存在情况进行核实,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的分担。如果债权人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比如没有对抵押物进行必要的审查,那么债权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如果抵押物是在担保合同签订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原因而灭失,且没有保险金、赔偿金等代位物的,担保人是否继续承担担保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一般情况下,担保人仍需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但债权人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将消灭。 当抵押物不存在时,担保人首先要冷静分析具体情况。如果怀疑存在欺诈,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沟通记录等,并在法定期限内通过法律途径撤销担保合同。如果是抵押物事后灭失,要关注是否有代位物,并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来确定自己的责任。在整个过程中,如有必要,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