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还欠员工钱该怎么办?


当公司注销后仍欠员工钱时,员工可采取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确相关的法律概念。公司注销意味着其作为独立法人的资格消灭,正常情况下,公司在注销前应依法进行清算,以处理债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也就是说,员工的工资等权益在公司清算过程中是有优先受偿权的。 如果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员工的工资等权益未得到保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规定,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承担清偿责任。 员工可以先尝试与相关责任人进行协商。毕竟协商解决较为简便快捷,成本也相对较低。员工可以直接找到公司的股东或者相关负责人,说明情况,要求支付所欠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以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欠薪的事实。然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之一,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员工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通过法律途径,员工可以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