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拍卖没人买该怎么办?
我有个朋友涉及一场司法案件,他名下的房产被法院进行司法拍卖。但是拍卖时没人买,现在大家都很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后续会有什么流程,会不会一直卖不出去,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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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司法拍卖中,如果出现没人买的情况,一般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应处理。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首先,我们要了解司法拍卖的程序。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的工作。当司法拍卖第一次流拍(即没人买)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可以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并且,再次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也就是说,再次拍卖时,拍卖的价格可能会降低,以此来吸引更多的竞买人参与。如果第二次拍卖仍然流拍,对于动产,人民法院可以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对于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第二次拍卖流拍后,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若第三次拍卖还是流拍,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总之,司法拍卖没人买时,法院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和财产类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逐步处理,以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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