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法院不判该怎么办?


在法律程序中,逮捕是一种较为严厉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当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案件要经历一系列法定程序。首先是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四类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侦查终结后,案件会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看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如果出现逮捕后法院长时间不判的情况,可能有多种原因。一方面可能是案件本身复杂,涉及的证据繁多,需要更多时间进行调查和审查;另一方面可能是在诉讼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法定的延期审理情形,比如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等。 对于家属来说,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联系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询问未判决的原因。司法机关有义务按照规定告知案件所处的阶段和相关情况。其次,如果发现司法机关存在违反法定程序,超期羁押等违法行为,可以向相关的监督部门,如检察院的监所检察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进行监督纠正。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刑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保障诉讼程序依法进行。总之,要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