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在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该怎么办?


当被执行人在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时,申请执行人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下面为你详细阐述: 首先,需要明确暂缓执行的含义。暂缓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因法定事由的出现,人民法院决定暂时停止执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暂缓执行通常有一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执行程序暂停,但被执行人仍有义务在期限届满后履行义务。 当暂缓执行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依旧不履行义务时,人民法院有权恢复执行程序。这意味着之前因为暂缓执行而暂停的执行措施会重新启动。例如,法院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法院还可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总之,当被执行人在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时,申请执行人应及时与执行法院沟通,配合法院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