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务人失踪该怎么办?

我有个朋友之前找我借了一笔钱,有借条。但最近我怎么都联系不上他,听说他好像失踪了。我很担心这笔钱要不回来,想知道在这种债务人失踪的情况下,我具体能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权益,把钱拿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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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债务人失踪的情况,债权人不用过于着急,有多种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一般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即便债务人下落不明,经过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传票和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之后若债务人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法院仍可依据法定程序作出缺席判决。法院判决后,经债权人申请,可采用变卖债务人房产或其他财产的方式,为债权人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其次,还能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按照《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在宣告期结束之后,法院会指定财产代管人,债权人便可要求由法院指定的代管人从失踪者的财产中进行债务清偿。并且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债务上设有保证人,债权人可以依据约定向保证人主张债权。设立保证人就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总之,债权人在面对债务人失踪的情况时,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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