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失踪了该怎么办理?
我把钱借给了别人,现在这人却失踪了,完全联系不上。我很担心这笔钱要不回来,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通过什么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让对方还钱,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方法是怎样的呢?
展开


如果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通过人民法院发布公告来送达传票以及其他诉讼文件。按照法律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满六十日后,就视为送达成功。要是债务人到最后还是不来参加庭审,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审判,也就是在债务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做出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其次,在起诉之前,债权人最好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措施。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债务人在失踪期间转移财产,从而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以执行,更好地维护债权人自身的权益。 另外,如果债务人失踪满二年,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债务人为失踪人。《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当债务人被宣告为失踪人后,会为其指定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而且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这是《民法典》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的。 总之,当遇到债务人失踪的情况,债权人不要慌乱,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债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