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告了欠款人还找不到该怎么办?

我把欠款人告上法庭后,法院也发了公告,可还是找不到欠款人。我现在特别着急,这钱还能要回来吗?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还有哪些办法能帮我维护权益,让欠款人还钱,该怎么具体操作呢?
展开 view-more
  • #欠款追讨
  • #缺席审判
  • #宣告失踪
  • #债权维护
  • #法律途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公告了欠款人还是找不到,不用太过着急,以下为您介绍具体的应对办法和法律依据。 首先,可以进行缺席审判。在欠款人下落不明时,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传票的方式传唤其应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公告期届满,欠款人不应诉,法院在对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会作缺席判决。只要判决债权人胜诉,债权人就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若欠款人已经失去音信长达两年之久,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欠款人为失踪人。依据《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对于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以及其他应付费用,由其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有义务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并用于清偿失踪人的债务。 总之,即便公告后找不到欠款人,法律也提供了相应的途径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债权人可以依据具体情况,通过合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缺席判决:就是在被告没有到庭的情况下,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 宣告失踪: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时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依法宣告其为失踪人。 财产代管人:对失踪人的财产进行管理的人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