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交钥匙该怎么办?


当开发商不交钥匙时,首先要明确这一行为在法律上的性质。在房屋买卖中,交付房屋钥匙通常被视为房屋交付的一种重要标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需要先查看购房合同。合同中一般会明确约定交房的时间、条件以及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具体的交房日期,而开发商在该日期之后仍未交钥匙,那么开发商就构成了违约。例如,合同约定2025年1月1日交房,开发商到现在还没交钥匙,就属于违约行为。 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步,书面催告。购房者可以通过挂号信、快递等方式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催告函,要求其在一定合理期限内(如15天或30天)交付房屋钥匙,并保留好相关凭证。这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步,如果开发商在催告期限内仍未交付钥匙,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能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逾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等。比如,合同约定逾期交房按每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购房者就可以按照这个标准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第三步,如果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严重影响了购房者的权益,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购房者还可以考虑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者在解除合同时,要注意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并及时通知开发商。 总之,当开发商不交钥匙时,购房者要依据法律和合同,采取合理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购房合同、催告函、快递凭证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