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仲裁裁决书不服该怎么办?


当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如果对其结果不服,需要根据仲裁类型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解决途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仲裁分为劳动仲裁和一般民商事仲裁。对于劳动仲裁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用人单位,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比如仲裁裁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等,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对于一般民商事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如果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在实际操作中,若您对仲裁裁决不服,要先确定是哪种仲裁类型,然后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去处理。比如,在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撤销裁决时,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要注意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避免因超过期限而丧失相应的权利。总之,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依法行事,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