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偿金对方不给该怎么办?
我和前夫离婚时,协议里写明他要给我一笔离婚补偿金。可到了约定时间,他却耍赖不给。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是直接找他要,还是有其他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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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离婚补偿金对方不给时,我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离婚补偿金的概念。离婚补偿金是在离婚时,一方因特定原因给予另一方的经济补偿。比如一方在婚姻中付出较多义务,像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在离婚时就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这一规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对方不给离婚补偿金,第一步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毕竟双方曾经有过夫妻情分,心平气和地交流,明确告知对方其应履行的义务以及不履行可能产生的后果,或许能解决问题。比如可以约个时间,坐下来好好谈一谈补偿金的事情,了解对方不给的原因,看是否能够协商出一个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不成,我们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可以找双方都信任的亲朋好友从中斡旋,也可以请求有关部门,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进行调解。这些部门具有一定的调解经验和公信力,有可能促使对方履行支付补偿金的义务。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离婚协议书、关于补偿金的约定条款等,以证明对方有支付补偿金的义务。法院在审理后,如果认定对方确实应当支付补偿金,会依法作出判决。若对方在判决生效后仍拒不支付,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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