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该怎么办?


当单位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明确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所以,劳动者可以收集上述相关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例如,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上面会显示用人单位的转账记录;工作证、门禁卡等能证明自己在该单位工作的身份凭证;考勤打卡记录等。 如果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单位仍然否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过程中,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 总之,劳动者在遇到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时,要积极收集证据,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