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男朋友要求还钱该怎么办?
我和男朋友分手了,他突然要求我还钱。恋爱期间他给我转过一些钱,有节日红包,也有一起生活时的费用支出。现在他说那些钱都是借给我的,让我全部还给他。我不知道这些钱到底需不需要还,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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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分手时男朋友要求还钱,需要根据款项的性质来判断是否需要归还。 首先,在恋爱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物,在法律上通常被认定为赠与行为。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的节日红包、具有特殊意义金额(如520、1314等)的转账,通常会被视为赠与,赠与一旦完成,赠与人一般不能要求返还。 其次,如果是借款性质的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如果有借条、聊天记录、转账备注等证据能够证明是借款,那么从法律角度,借款人是有义务偿还的。 再者,对于恋爱期间用于共同生活的费用支出,一般会视为双方共同的消费,不需要一方单独偿还。比如一起吃饭、旅游等花费,很难要求另一方返还。 如果男朋友要求还钱,你可以先和他友好协商,明确款项的性质。要是协商不成,而他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像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来证明款项的性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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