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公司无故辞退员工该怎么办?

我在试用期内,公司突然说要辞退我,也没说什么具体理由。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有哪些权利,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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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辞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试用期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时,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无故辞退”指的是公司没有正当理由,也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就把员工辞退了。在试用期,公司不能随意辞退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第一项和第二项分别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果公司辞退员工不符合这些法定情形,那就是无故辞退。 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员工第一步可以和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心平气和地向公司了解辞退的原因,要求公司给出合理的解释。如果公司拿不出符合法律规定的理由,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就是让自己继续在公司工作。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如果员工不想继续在该公司工作,或者公司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试用期,一般工作不满六个月,所以通常可以获得半个月工资的二倍作为赔偿金。 如果和公司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专门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机构。员工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他们会对公司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员工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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