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到一半上班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失业了,一直在领失业金,现在刚找到工作开始上班了,但失业金还没领完,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会不会有什么影响,是要主动去停领吗,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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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失业金领到一半就重新上班了,这种情况下就不符合继续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了,需要停止领取。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失业金是国家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的领取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所以,当你重新上班,意味着已经重新就业,就属于上述规定中停止领取失业金的情形。一旦重新就业,你应该及时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报备。一般来说,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证明(比如劳动合同等)等相关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的手续。如果没有及时报备,继续领取了失业金,可能会被认定为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法律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而对于剩余未领取完的失业金,会被封存起来。如果之后再次失业,并且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之前未领取完的失业金可以和新的可领取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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