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房屋被认定为危房怎么办?
我家房子在拆迁范围内,现在拆迁方说我家房子是危房,要强制拆除。我觉得他们就是想压低补偿,用这个借口逼我签字。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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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拆迁过程中房屋被认定为危房时,你需要保持冷静,按照一定的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危房。危房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而在拆迁情境下,有些拆迁方可能会滥用危房认定来达到快速拆迁、降低补偿等目的。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供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鉴定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在整个鉴定过程中,要遵循严格的程序,包括初始调查、现场查勘、检测验算、论证定性等环节。如果拆迁方没有按照这些规定进行危房认定,那么这个认定结果可能是不合法的。 如果对房屋被认定为危房的结果有异议,你有权利申请重新鉴定。你可以自行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重新鉴定的结果可能会作为判断房屋真实状况的重要依据。 若重新鉴定结果与拆迁方的认定不一致,而拆迁方仍然坚持以危房为由进行拆除等行为,这可能就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此时,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你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其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行政复议是向作出危房认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重新审查该认定决定。行政诉讼则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该认定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总之,在拆迁时房屋被认定为危房,你要积极主动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应对,确保自己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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