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被公诉了该怎么办?


当打架被提起公诉时,意味着这件事已经不再仅仅是简单的民事纠纷,而是上升到了刑事层面。以下是一些应对的步骤和方法。 首先,要正确认识公诉的性质。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在打架案件中,如果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等罪名,从而面临公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次,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这包括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不要隐瞒或歪曲事实。如实供述可以被视为认罪态度良好的表现,在量刑时可能会得到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然后,要及时委托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辩护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为其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 最后,要做好赔偿和和解工作。如果打架造成了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争取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这在量刑时是一个重要的从轻情节。 总之,打架被公诉后不要惊慌失措,要保持冷静,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积极应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