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受工伤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但是和公司没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有点推脱责任,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我想知道没签合同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去认定工伤,能拿到应有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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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劳动者受工伤但未签订劳动合同时,仍可通过一系列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首先,需要明确工伤认定的定义。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 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以通过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确定劳动关系后,就可以按照工伤认定的流程来处理。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被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在整个过程中,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例如,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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