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给朋友借钱后失去联系了该怎么办?

之前把钱借给了朋友,可现在完全联系不上对方了,心里特别着急。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有哪些办法能解决这事儿,怎样才能最大程度保障自己权益,让朋友还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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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给朋友借钱后失去联系了,作为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办法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要尽可能搜集和保存借款相关的证据。像借款协议,它是双方关于借款事项的书面约定,明确了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关键内容;资金流转凭证,比如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截图等,能证明你确实把钱借给了对方;还有相关的通讯记录,例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可以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贷的事实和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就提到,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其次,可以尝试多种途径寻找朋友的行踪。比如借助双方共同的朋友圈、亲属关系或其所在的工作机构等去打听消息。要是知道朋友的地址,也可以上门去了解情况。 若上述方法都没有效果,那么可以考虑走法律途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法院受理后,会按规定向被告发出书面通知并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和开庭安排。要是被告不出庭,法院有权依据事实和证据作出缺席审判。等债权人获得胜诉判决后,可向法院提供被告名下的财产信息,申请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另外,如果符合条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缺席审判:指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审判。通常情况下,当事人需要到庭参加诉讼,但如果经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在其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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