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时发生医疗事故该怎么办?
我出院的时候感觉医院好像出了医疗事故,我不太懂这方面的事。现在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也不知道接下来该采取什么措施才好,想了解出院时遇到医疗事故正确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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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出院时发生医疗事故,以下是一些可以采取的步骤和相关法律依据。首先,及时收集和保留证据。证据是处理医疗事故的关键,包括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收费凭证等。这些资料能反映医疗过程和患者的状况。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其次,与医院进行沟通协商。可以向医院的医务科或者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表达自己的诉求,尝试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明确提出自己的要求。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能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和责任程度。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最后,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满意或者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要求,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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