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年都没有签合同怎么办?


当入职一年都没有签订合同,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些重要的法律概念。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的明确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到满一年这期间,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入职满一年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意味着除非有法定情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为劳动者提供了更稳定的工作保障。 当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及时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申请仲裁时,要按照规定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劳动者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