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了责任方不垫付医药费该怎么办?


当遇到被车撞了责任方不垫付医药费的情况,我们可以通过多种合法途径来解决。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责任是指在交通事故中,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而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所以,当责任方不垫付医药费时,你可以先联系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因为在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有义务支付一定的抢救费用。一般情况下,交强险可以先行垫付一万元的医疗费用。你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资料,向保险公司提出垫付申请。 如果保险公司垫付的费用不够,或者对方车辆没有购买保险,你还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救助基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你的资金压力。你需要向当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另外,你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你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即让法院在判决之前,责令责任方先支付一部分医药费,以保障你的治疗能够顺利进行。不过,申请先予执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你确实存在生活困难,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你的生活等。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交通事故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这些证据将对你维护自己的权益起到关键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