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一方坚持不离该怎么办?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坚持不离,这是一个较为常见的情况,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应对办法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白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一方以法定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在这种诉讼里,当一方坚持不离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如果你作为起诉离婚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比如,如果存在家庭暴力,你可以提供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若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要提供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证据。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调解的目的是尝试修复夫妻关系,看是否有和好的可能。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以及庭审情况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证据充分,能证明符合法定离婚情形,即使另一方坚持不离,法院也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要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你也不用灰心。根据法律规定,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你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在这期间,你要注意收集新的证据,继续证明夫妻感情无法挽回。总之,离婚诉讼中一方坚持不离,并不意味着就离不了婚,关键在于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