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打点滴突然死亡该怎么办?


当病人打点滴突然死亡时,以下是一系列需要遵循的步骤和相关法律依据说明。 首先,要保持冷静并及时封存相关证据。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病历资料封存后医疗纠纷已经解决,或者患者在病历资料封存满3年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以自行启封。同时,对于现场的药品、器械等物证也要进行封存。因为这些证据对于后续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至关重要。比如药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器械是否正常运行等。 其次,要及时申请尸检。《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死者近亲属不同意进行尸检。不同意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不同意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通过尸检能够明确死亡原因,这对于确定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接下来,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在协商过程中,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争取合理的赔偿。如果对协商结果不满意,也不要着急。 还可以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与医疗纠纷相关的各种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