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务局开过的发票丢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在税务局开了一张发票,结果不小心给弄丢了。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会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我想知道有没有补救的办法,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什么样的,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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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税务局开具的发票丢失时,不必过于惊慌,不同类型的发票有不同的处理办法。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些基本概念。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也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如果丢失的是普通发票,一般来说,取得发票的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曾于X年X月X日开具XX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 不管是哪种发票丢失,都建议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办理挂失手续。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避免税务风险。同时,日常要做好发票的保管工作,建立完善的发票管理制度,减少此类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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