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哺乳期想离婚该怎么办?


在女方哺乳期想离婚,首先要知道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商量好,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再一起去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则是夫妻双方对离婚相关事宜无法达成一致,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判决。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所以在哺乳期,如果女方想离婚,不受此限制,可以主动提出离婚。 关于孩子抚养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一般来说,哺乳期内孩子还不满两周岁,多数会判给女方抚养,但如果女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严重疾病等,也可能判给男方。 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遵循均等分割原则,但法院会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例如女方需要抚养孩子且没有其他住处,分割房产时,法院可能会倾向于把房屋所有权判给女方。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离婚相关的一系列问题达成一致,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指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审理和判决的离婚方式。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