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该怎么办?


当发生医疗纠纷时,以下是一些可以采取的步骤及相关法律依据和解释: 首先,要及时收集和保留证据。证据是处理医疗纠纷的关键,这包括病历资料、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医疗费票据等。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所以,患者可以依法要求医疗机构提供这些资料。 其次,可以尝试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这是解决医疗纠纷较为便捷的方式。双方可以就纠纷的事实、责任以及赔偿等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如果协商成功,双方可以签订和解协议。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 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一种中立的第三方调解机制,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进行调解。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经人民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还可以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卫生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组织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最后,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纠纷,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诉讼活动。 总之,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