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发生医疗纠纷该怎么办?
我在门诊看病时和医院发生了纠纷,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不清楚是先和医院协商,还是直接找相关部门。也不知道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下具体该采取哪些步骤来解决这个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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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门诊发生医疗纠纷时,可通过以下步骤来解决。 首先,可以选择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协商是一种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双方直接沟通交流,表达各自的诉求和意见。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解决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医患双方可以就纠纷的事实、性质、责任划分以及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和解协议书。 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指出,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会有专业人员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协调,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此外,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举证、质证等环节,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患者都应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收费凭证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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