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商标被抢注了该怎么办?
我自己一直在用的一个商标,没来得及注册,结果被别人抢先注册了。我特别着急,不知道该怎么挽回这个局面,也不清楚在法律上有什么办法能解决这个问题,想问问遇到这种个人商标被抢注的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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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个人商标被抢注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一些途径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白商标抢注是指他人在未经原使用人同意的情况下,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该商标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你的商标被抢注,且该商标还处于初步审定公告期,你可以收集你对该商标在先使用的证据,像商品包装、广告宣传材料、销售记录等,然后在规定的三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阐述你对该商标拥有在先使用的权利以及对方抢注的不合理之处。 要是抢注的商标已经注册成功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所以你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申请,提交能证明你在先使用该商标以及对方存在抢注恶意的相关证据。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并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来进行操作。若自己对法律程序不太熟悉,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者律师来提供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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