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偏袒不给开伤情鉴定怎么办?
我和别人起了冲突受了伤,去找警察希望能开伤情鉴定,可警察态度很敷衍,感觉是在偏袒对方,就是不给我开鉴定。我就想知道遇到这种警察偏袒不给开伤情鉴定的情况,我该怎么解决呢?
展开


当遇到警察偏袒不给开伤情鉴定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 首先,我们要明白伤情鉴定的概念。伤情鉴定是指法医或专业的鉴定机构,对伤者的损伤程度进行科学判断,以此确定伤害的轻重,这在处理涉及人身伤害的案件中非常重要。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所以,警察有义务为符合条件的伤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如果遇到警察偏袒不给开伤情鉴定,你可以向该警察所在部门的上级领导进行反映。一般来说,每个公安机关都有相应的层级管理体系,上级领导会对下属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你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向上级领导说明情况,要求其督促相关警察依法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还可以向公安机关的督察部门进行投诉。督察部门的职责就是监督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他们会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发现警察存在违规行为,会依法进行处理。 此外,你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对于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有监督的权力。你可以将警察不给开伤情鉴定的情况告知检察院,检察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必要时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并进行相应的监督。 在整个过程中,你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的证据,比如与警察沟通的记录、自己受伤的情况等,这些证据有助于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