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拖欠丧失胜诉权该怎么办?
我把房子租出去,租客拖欠房租。我起诉到法院后才发现因为过了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现在不知道该怎么才能把房租要回来,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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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胜诉权与实体权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胜诉权是指通过诉讼程序获得法院支持判决的权利,而实体权利是指本身基于法律事实所拥有的权利,比如房东基于租赁合同拥有收取房租的权利。当因房租拖欠而丧失胜诉权,往往是因为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也就是说,如果房东在知道租客拖欠房租后,三年内没有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一旦租客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房东就可能丧失胜诉权。 不过,即使丧失了胜诉权,房东的实体权利依然存在。房东可以尝试与租客进行协商,以友好沟通的方式让租客支付拖欠的房租。因为诉讼时效经过只是让房东失去了通过法院强制租客支付房租的权利,但租客的债务本身并没有消失。如果租客自愿支付拖欠的房租,法律也是允许的,而且租客支付后不能以不知道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要求返还。 另外,房东还可以收集新的证据,证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例如,房东曾向租客发送催款通知、租客曾承诺还款等,这些都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若能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房东就可以重新获得胜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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