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意外受伤怎么办,赔偿标准是多少?


当孩子在校意外受伤时,这是家长们非常担心的事情,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处理办法以及赔偿标准。首先,要搞清楚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学校默认要担责,除非能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义务;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学校有过错才担责。 接下来讲讲受伤后的处理办法。一旦孩子受伤,第一时间要对孩子进行救治,保障孩子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及时通知学校相关负责人,保留好现场证据,比如受伤的地点、周围环境等情况,可以拍照或者录像留存。此外,收集好与孩子受伤相关的各类资料,像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医药费发票等,这些都是后续处理赔偿问题的重要依据。 关于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误工费,如果家长因照顾孩子而耽误工作,产生了误工损失,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如果孩子因伤致残,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这要根据孩子的受伤程度、精神痛苦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总之,孩子在校意外受伤后,要冷静处理,依据法律规定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如果和学校在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