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想离婚又舍不得孩子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过不下去了,有离婚的想法,但又舍不得孩子,担心离婚后不能和孩子在一起生活。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怎么处理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怎样才能最大程度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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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抚养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面临想离婚又舍不得孩子的情况时,关键在于妥善处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知识和解决办法。 首先,要明确抚养权的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在我国,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通常有两种方式来确定,一种是协议离婚时双方协商确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时由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等问题。这种方式比较灵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这些因素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孩子的意愿等。比如,经济状况较好的一方可能更有能力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生活环境稳定、教育资源丰富的一方也会更有优势。 此外,在争取抚养权时,您可以收集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例如,提供自己稳定的收入证明,以证明有能力为孩子提供生活保障;提供孩子一直由自己照顾、与自己感情深厚的证据;证明自己居住的环境更适合孩子成长等。同时,要避免出现不利于争取抚养权的情况,比如有不良嗜好、存在暴力行为等。 总之,在处理离婚和孩子抚养权问题时,要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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