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真想离婚却舍不得孩子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感情实在过不下去了,可心里又放不下孩子。很担心离婚后不能好好照顾孩子,也怕和孩子见面机会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怎样才能既离了婚,又能尽可能多陪伴孩子,在法律上有什么办法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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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真想离婚却舍不得孩子,以下这些办法和法律规定或许能帮助到您。 首先,要明白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若您想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几种情况对您可能有利。比如您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接受了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不可抗力失去生育能力,那么获得抚养权的机会会增加。举例来说,如果您做了结扎手术,有相应的医疗报告,这就能作为有力证据。 其次,如果能证明子女长期跟您共同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其身心健康有显著负面影响,这也是争取抚养权的有力筹码。比如孩子从小一直由您照顾,在您身边生活学习,已经适应了当前环境,突然改变可能会让孩子不适应,影响其心理和学习等方面。 另外,如果您没有其他子女,而对方有其他子女,这同样会为您争取抚养权增添优势。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法律也有明确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要是最终没有获得抚养权,也不要担心,您依然享有探望权。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父母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您可以定期看望孩子,关心孩子成长。 在处理离婚和孩子问题时,建议您先和对方协商孩子抚养权归属。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法院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事务,如抚养权归属等问题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发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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