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时发现房屋面积和约定的不一样该怎么办?


在房屋买卖中,收房时发现房屋面积和约定不一致是较为常见的问题。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重要的概念。 “房屋面积差异”指的是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之间存在的差值。这种差异可能是面积增加,也可能是面积减少。对于这种情况,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是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例如,合同约定房屋面积是100平方米,实际面积在97平方米到103平方米之间,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多退少补房款。 二是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如果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当遇到房屋面积和约定不一样的情况时,购房者首先应该查看购房合同中对于面积差异的处理约定。如果合同有明确约定,就按照合同执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就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处理。 购房者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决面积差异问题。如果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购房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房屋面积测量报告等,以便更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