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办?


当商标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通过多种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商标权被侵害。简单来说,就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有其他损害商标注册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属于商标侵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当发现商标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步,收集证据。证据是维权的关键,包括侵权商品、销售发票、广告宣传资料等,这些都能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只有有了充分的证据,我们后续的维权行动才有坚实的基础。 第二步,可以先尝试与侵权方协商解决。我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书面通知,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这种方式比较温和,能够避免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同时也节省时间和成本。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和解协议,问题就能得到妥善解决。 第三步,如果协商不成,我们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他们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处以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第四步,我们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侵权方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在诉讼过程中,我们需要向法院提交充分的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以及我们所遭受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总之,商标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冷静应对,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