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行政不作为该怎么办?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通俗来讲,就是政府部门该做的事没做或者拖着不做。 当遇到行政不作为的情况时,有多种途径可以解决。首先,可以选择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也就是说,当你觉得政府部门不作为侵犯了你的权益,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是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其次,还能进行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其中就包括了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法定职责的。你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也可以向相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公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情况,如果发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存在不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会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理。同时,还可以通过向该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反映情况,上级机关有权对下级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会要求下级机关改正不作为的情况。 总之,在遇到行政不作为时,要积极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而受到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