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该怎么办?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概念和处理办法。 首先,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他们本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当他们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时,就是违背了这些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了公司利益,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公司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第一,公司的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对该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公司所遭受的损失。这是基于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的职责。 第二,如果监事会或者监事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是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股东为了保护公司利益而采取的一种法律手段。 此外,公司还可以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违规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内部处罚,如警告、撤职等。同时,相关行政部门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违法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行政处罚。 总之,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时,公司和股东都有相应的法律途径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让违法者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