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写的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处理,是一人一半吗?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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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子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在离婚时,房子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这套写了双方名字的房子就属于这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首先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商量房子的分割办法。比如,双方可以协商一方要房子,然后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把房子卖掉,双方分割卖房子得到的钱。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对购买房子的出资情况,如果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配一些份额给这一方;还有是否存在过错方,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大过错,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可能会倾向于照顾无过错方,给无过错方多分一些房产份额;另外,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并且子女的抚养权归一方,法院也会在分割房产时适当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保障子女的居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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