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遇到无效婚姻该怎么办?
我最近怀疑自己的婚姻可能属于无效婚姻。我和对象登记结婚后,发现他婚前隐瞒了严重的遗传性疾病,一直没治好。我想知道这种情况算无效婚姻吗?要是算的话,该通过什么程序处理?财产和子女问题又该怎么解决呢?
展开


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就是说一个人已经有配偶还和别人结婚,后面这个婚姻就是无效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违反这个规定结婚的,婚姻无效,这是出于遗传学和伦理道德等多方面考虑。(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比如某些严重的传染病、遗传性疾病等。(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我国法律规定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没达到这个年龄标准结婚的,婚姻无效 。 如果确定是无效婚姻,那么婚姻自始无效,也就是从一开始就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财产问题,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要是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不过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对于子女问题,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也就是说,虽然婚姻无效,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义务还是和正常婚姻一样的。 婚姻无效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宣告,不能自行认定。所以,如果你怀疑自己的婚姻是无效婚姻,建议你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对方疾病情况的病历等,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定婚姻是否无效以及处理后续的财产、子女等问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