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要求加押金该怎么办?
我租了房子,签了合同。现在房东突然说要加押金,可合同里没这事儿啊。我不想多给,又怕房东为难我,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这种情况,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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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东要求加押金时,首先要依据你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来处理。租赁合同是你和房东之间关于租赁事宜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从法律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一般房屋租赁合同都会采用书面形式,其中明确约定了租金、押金等重要条款。 如果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押金的金额,那么在合同有效期内,房东单方面要求增加押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合同一旦签订,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契约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所以,你有权拒绝房东不合理的加押金要求。 如果房东因为你拒绝加押金而采取一些不合理的行为,比如断水断电、威胁你搬走等,这就属于房东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时,你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房东的要求是在合同到期后续签合同时提出的,那么这属于双方重新协商的范畴。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和房东就押金的金额等条款进行协商。如果你觉得房东提出的加押金要求不合理,你可以选择不再续租,寻找其他合适的房源。当然,你也可以和房东沟通,说明你的想法和理由,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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