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期间男方一直纠缠该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期间,如果男方一直纠缠,这不仅会给女方带来困扰,也可能侵犯女方的合法权益。下面为你介绍一些可行的应对方法。 首先,可以尝试与男方进行沟通,明确告知他这种纠缠行为是不恰当的,且已经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希望他停止。通过和平的沟通解决问题,这是较为理想的方式。但如果沟通没有效果,就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如果男方的纠缠行为符合上述情形,女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男方进行治安处罚。 此外,女方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里的“家庭暴力”和“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并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身体暴力,男方的纠缠行为如果给女方造成了心理恐惧、生活干扰等,也可以被认定为符合申请条件。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会责令男方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女方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男方迁出女方住所等。如果男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该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由人民法院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女方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比如男方纠缠时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视频资料、警方出警记录等,这些证据在维护自己权益时会起到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