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无可供执行财产该怎么办?
我是债权人,对方欠我钱不还,我起诉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结果发现对方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钱还能要回 来吗?后续该怎么操作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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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欠债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白“可供执行财产”指的是欠债人拥有的、能够通过法院执行程序变现用来偿还债务的财产,比如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的债权就没了,只是暂时因为被执行人无财产而无法继续执行。
当出现这种情况,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密切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一旦发现其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例如,若发现欠债人获得了一笔大额的奖金或者继承了房产等,就可以再次要求法院执行这笔财产来偿还债务。
二是调查被执行人是否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在债务产生后,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低价出售给他人,导致自己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债权人可以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向法院请求撤销被执行人的这些行为,让财产恢复到可执行状态。
三是对于有劳动能力但以无财产为由拒不还钱的被执行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其通过劳动所得分期偿还债务。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被执行人制定还款计划,定期偿还一部分债务。
总之,即便被执行人目前无可供执行财产,债权人也不应轻易放弃债权,要积极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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