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总是被驳回怎么办?
我申请商标注册好几次了,每次都被驳回,也不太清楚具体原因。我很想知道到底是哪里 出了问题,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我的商标注册成功,避免再次被驳回,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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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注册总是被驳回时,您先别着急。我们来分析一下可能的原因以及相应的解决办法。
首先,商标被驳回可能是因为与在先商标近似。所谓在先商标,就是在您申请商标之前,已经有人注册或者正在申请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如果是这种情况,您可以考虑对商标进行修改,让它与在先商标有更明显的区别,比如调整商标的图形、文字、读音等要素。
其次,商标缺乏显著性也可能导致被驳回。显著性是指商标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特性。像一些通用名称、描述性词汇等,通常就不具备显著性。《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要是因为缺乏显著性被驳回,您可以尝试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也就是在实际使用中让消费者能够将该标志与您的商品或服务联系起来。比如通过大量的广告宣传、市场推广等方式,使商标获得了第二含义。
如果您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不服,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 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您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复审,在复审申请中详细阐述您认为商标应该被注册的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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