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被驳回该怎么办?
我申请商标注册,结果被驳回了,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驳回的原因是不是合理合法,有没有补救的办法。希望了解在这种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来解决问题。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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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注册被驳回时,不必过于着急,是有相应的解决办法的。首先,我们要了解商标驳回的原因。商标驳回通常是因为商标与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或者商标缺乏显著性,又或者违反了禁用条款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也就是说,当你收到商标驳回通知后,如果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充分,你可以在规定的十五日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在复审申请中,要详细说明你的理由和依据,比如说明你的商标与在先商标不构成近似,或者阐述你的商标具有显著性等。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你的复审理由成立,就可能会准予商标注册。
要是你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还是不服,还可以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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