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离婚需要注意什么?


当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离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协议离婚,这是一种相对平和、高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协议离婚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要注意协议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子女抚养问题,需要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以及探视权的行使等。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并且在周末或节假日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对于财产分割,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合理的分配。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双方需要明确哪些财产归谁所有,以及如何办理过户等手续。对于债务处理,要分清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个人债务则由个人承担。 完成离婚协议的签订后,双方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总之,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离婚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签订详细、合法的离婚协议,并且在冷静期内慎重考虑,以确保离婚过程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